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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2周年活动的通知
2013-07-01 15:39:48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党办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创新务实的工作精神,激励广大党员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学校可持续发展,将我校打造成蒙东地区教育高地,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纪念建党92周年“评先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小组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将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第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小组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和谐校园建设等,创造性地开展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党小组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团结协作,工作扎实,成绩突出。
   (3)对党员的管理有明确要求,党员素质好,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
    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带头弘扬正气,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党务工作,注重调查研究,本单位党务工作成绩显著;在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顾全大局,尽职尽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单位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1、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支部全体党员民主推荐、评选产生。
    2、所推荐、评选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能交叉。
    3、推荐评选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者需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格式),并于7月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报送电子文档到党政办公室王俊英邮箱wzhjgb021@126.com


    联系人:王俊英   6334200    13624750012

    表彰通知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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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于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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