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批自治区、通辽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人选                       公    示 根据通教发(2013)13号文件,《关于评选第五批自治区、通辽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精神和条件要求,学校同意推荐王树新、闫馥花二位同志为“第五批自治区、通辽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上报人选,现予以公示: 一、王树新同志 1、个人基本情况 王树新,男,中共党员,1964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师范中文系,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学高级教师 2、主要业绩 2012年11月被内蒙古教育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学能手”   2012年7月被通辽市教育局评为“优秀教学能手”   2010年12月被自治区教研室评为第八届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1998年被原哲盟教研室“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1998年被内蒙古语文教育学会评为“自治区基本功大赛二等奖”; 1996年6月,被原哲盟教研室评为“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1994年5月,被中共通辽市教育系统评为“百名优秀青年教师”; 2012年9月,在《内蒙古教育》第九期上,发表《让爱心在班级管理中升华》一文 2012年6月,在《新科教》上发表《对高中语文课堂教学模式的思考》一文。 目前是通辽市首批高中学科专家组成员。 二、闫馥花同志 1、个人基本情况 闫馥花,女,中共党员,1973年2月出生,199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师范历史系,1995年9月参加工作,中学高级教师 2、主要业绩 199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历史专业。中学高级教师 2000年4月被评为通辽市“优秀教学能手”。 2000年10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学历史学科第二届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2001年5月所带班级被评为“通辽市先进班集体”。( 1998---201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   2004年6月被通辽市教育局评为“中小学骨干教师”。   2004年5月,所带班级被评为“自治区级先进班集体”。   2008年12月,被通辽市人事局评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2011年10月,被通辽市教研室聘为“特约历史教研员”。 2010年10月、2011年4月、2012年12月,三次参加通辽市教研室在通辽实验中学组织的“新课改中学历史教学”观摩课活动。 2010年11月、2012年12月,两次承担通辽市教育局组织的为旗县教师专题讲座“新课改的实施标准”。 目前是通辽市首批高中学科专家组成员。 2013年3月,参加通辽市教研室组织的“新课改下的历史课堂教学改革”课题组的研究工作。 2010年1月,在《考试周刊》上发表学术专业论文《从古埃及艺术规范看西方长度单位起源》。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天(2013年4月15日 —  2013年4月16日)。 四、受理方式 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求是楼四楼人事管理科。 电话:8319977 受理时间:上午 8:00 — 11:00     下午14:3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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