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党       办 政      办 纪 检 办 人 事 科 教 务 处 德 育 处 体 艺 处 综 治 办 学生服务 总务处
工    会 团       委 财 务 科 心理中心 教育科研 考 核 办 实验信息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图书馆
今天是:2024年09月22日 星期日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新闻中心 → 日常工作
通辽第五中学关于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2012-10-26 14:33:59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德育处

201010月学校下发了《通辽第五中学学籍管理制度》,对新生入学、文理分班、转学、休学、退学、毕业肄业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最近在核实审查学籍的过程中,发现个别班主任私自接收学生入班,违反了“所有学生必须由学校、必须服从学校对班级进行安排和调整”的规定。就这一现象,学校重申并对学籍管理作出补充规定:学校对私自接收学生入班的班主任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其所带的班级三年内不评优;对没有按学校的规定私自调班的学生给予取消学籍劝退处理。

望各位班主任严格遵守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学籍管理的正常秩序。

此规定

通辽第五中学

2012-10-26
 (本文已被浏览 175 次)
 发布人:李培青
 → 推荐给我的好友
上篇新闻:我校举办《飞向蓝天》科普报告会
下篇新闻:通知
网络会议 ┋  教师管理 ┋  学生管理 ┋  电话查询 ┋  网络教学 ┋  考核评价 ┋  邮编查询 ┋  万年历 ┋  博客空间 ┋  教学论坛 ┋  在线留言 ┋  与我在线 ┋  管理
         版权所有:通辽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