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学校下发了《通辽第五中学学籍管理制度》,对新生入学、文理分班、转学、休学、退学、毕业肄业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最近在核实审查学籍的过程中,发现个别班主任私自接收学生入班,违反了“所有学生必须由学校、必须服从学校对班级进行安排和调整”的规定。就这一现象,学校重申并对学籍管理作出补充规定:学校对私自接收学生入班的班主任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其所带的班级三年内不评优;对没有按学校的规定私自调班的学生给予取消学籍劝退处理。
望各位班主任严格遵守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学籍管理的正常秩序。
此规定
通辽第五中学
201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