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班级及处室:
五月中旬,国家教育部下发《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2]7号),通报了广东、安徽省两起8人死亡、1人失踪的学生溺水事故。近日,教育部再次发出《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教基一厅[2012]8号),通报了6月9日山东、湖南、黑龙江等三省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的惨痛事故(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事件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
据教育部对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多名学生死于溺水、交通或食物中毒等事故,其中溺水和交通仍居意外死亡的前两位。因此,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工作刻不容缓!
目前,我市天气炎热,又临近中考和暑假,是学生溺水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全面而有针对性地做好我校学生防溺水事故发生的各项工作,学校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熟悉掌握游泳安全的基本知识
1.单身一个人不能外出游泳。没有同伴,单身一个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学生游泳应该有家长或成年人陪同,否则,禁止外出游泳。
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者都不能去游泳。
3.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或意外。
4. 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5.被污染了的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汇合处以及落差较大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
6.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7.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8.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冒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9.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10.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11.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12.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二、要熟知游泳池游泳安全常识
1.池边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2.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3.池边严禁跳水,常因水浅,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4.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水中活动时,已感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
6.若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打110请求支持,如果自己没有学过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7.若在水中发现自己体力不足,无法游回池边时,应立即举手求救,或大声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三、游泳注意事项
● 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游泳。
● 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湖泊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 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游泳。
● 不明溪流地形或水深处均不宜跳水。
● 潜水技术欠佳者,不可冒然潜入深水。
● 从事任何水上活动时,均应穿上救生衣。
● 不穿着牛仔裤或长裤下水。
● 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未熟练救生技术者,不要妄自赴救。
● 河溪则因山高水急,河溪流速湍急,河底坡度大,经常出现暗流漩涡。如果游客不谙水底状况,冒然下水或无视偌大水域隐藏的种种危险,恣意弄潮戏水,很可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四、游泳中的自救与互救
1.肌肉抽筋的自救。水中抽筋,是由于身体在水中电解质释放过多、水比较寒冷、体能消耗过大、陆上的准备活动做得不够充分等原因造成。一般为腿部和脚趾抽筋最为常见。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保持身体在水中的平衡,腿部尽量伸直,然后用手抓住脚踝,脚尖向身体方向钩起,把脚尖尽量向自身方向扳拉,直到抽筋状况消失。如果抽筋过重,腿部已抽缩麻木,可一边扳拉,一边向岸边游进,也可大声呼救。
2.游泳中的突然下沉。此危险常见于初学游泳者或泳技不高者。在游游当中会感觉身体突然没劲了,然后身体下沉。这种情况主要是对自身的体力估计不足,体力分配不均匀,体力消耗过大,自身没有觉察,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可在身体下沉时闭住呼吸,使体内肺部充满气体,片刻,身体会自然上浮,然后,划小蛙泳手(手部向下按压划水),蹬小蛙泳腿(主要以小腿,脚踝由内向外划圆),逐渐过渡到蛙泳。如果身边有水线等辅助设施,可借助休息一会儿再游。
3.在自然水域中被水草缠绕。在野外自然水域中游泳,一定要先观察水下环境。如果不幸遇到水草或渔网缠绕,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要挣扎。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保持冷静,才有机会解脱。缠绕发现得越早越容易解脱。被缠绕后,首先应放松身体,观察缠绕情况,寻找解脱的方法,如果解脱不了,可大声呼救。(水草和缠绕的绳尖会随着身体的放松而向外向上扩散,只要仔细寻找根源就会解脱)
4.在救助他人时遇到危险的解脱与自救。在游泳时难免会碰上他人水中遇险,在他人危难的时刻,我们都需要伸出救援的双手,然而,在我们救助溺水者的时候,溺水者由于恐慌,害怕而神志不清,慌乱中往往抓抱救生者,有可能我们在实行拖运之前被抓住或抱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沉着冷静的运用解脱技术,摆脱溺水者,然后再实施救助。
五、各年级要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辽五中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