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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2-06-04 09:07:01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人事管理科
全体教师: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了,有参加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请于2012年6月15日前在“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统考申请人入口)”报名,2012年6月18日前把申报表交到人事管理科,过期视为不参加认定。
    此通知
                                                                                                     人事管理科
                                                                                                     2012年6月4日

附:通辽市教育局文件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科教文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2〕11号)要求,为确保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在总结去年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办法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12年春季开网认定工作时间:6月6日—7月15日。  
1.春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6月1日—5日。
2.全市统一认定时间:6月6日—7月15日。
3. 各级认定用户下载参数文件和单机版软件(初始化)时间:6月6日前。
4.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7日。
5.现场确认时间:6月18日—6月21日
6.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7月20日—7月25日。
7.本次资格认定结束时间:7月25日。
(二)工作要求
1. 认定用户登录网址(各旗县教育行政部门):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otherAdminLogin;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统考申请人入口)。
2.各旗县市区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上报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3.《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而定,每次领取时按已经认定数+认定数*3%发放。
三、市教育局认定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受理认定范围为:各旗县市区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开发区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市直单位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
(一)各旗县市区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开发区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应按如下要求申请认定: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7日。
2.各旗县市区完成材料初审时间为6月18日—6月19日。
3.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均为现场确认用户。现场确认的用户名、密码请与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联系获取。各旗县市区必须在6月2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工作;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市教育局不再受理。
(二)市直各单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按如下要求申请认定: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7日。
2.市直各单位统一收取材料,将材料汇总后于6月18日—6月19日统一到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现场。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市教育局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1.上报材料的要求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申请认定时,除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工作要求:
(1)现场确认用户(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网址: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各地应严格按照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补报,逾期市教育局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3)所有附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
四、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要求
1.认定工作开始前,需重新安装单机版软件、下载参数文件并初始化单机版软件。各旗县认定机构可于认定正式开始后登录网络版系统,下载新的单机版软件。
2.各旗县认定机构务必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密码卡,严禁将密码或密码卡透露给其他人员,若因密码泄露、丢失给认定工作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各地区、各部门如在使用网络版及单机版系统期间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师资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赵兴联,联系电话(传真):8835306,电子信箱:tlszk@126.com 。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要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必须及时回复,认真处理,确保认定工作的质量。
附件:信息系统使用的几点说明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信息系统使用的几点说明

一、 关于登陆网址的说明
1.申请人网上申报登陆网址: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统考申请人入口)。
2.现场确认用户登陆网址:
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
3.认定用户登陆网址:
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otherAdminLogin
二、关于申请人申报时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关于认定用户工作的说明
1.认定用户的职责及权限
   (1)根据省级认定的工作部署,安排好本机构认定计划,并通过报纸、网站、内部通知等多种形式发布认定工作相关信息;
(2)根据认定计划,安排好确认点的确认时间、人员配置,确认场地,相关设备配备等准备工作;
   (3)进行认定审批并做出审批结论;
   (4)根据最终审批结论,做好认定的后期工作; 
   (5)归档整理申请人认定存档材料;
(6)保管好认定用户账号、密码和密码卡,严禁将账号、密码和密码卡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
2.根据需要在信息系统中建立确认点和确认用户,
   (1)认定用户需要根据本机构认定的实际情况,如认定的人数,地域范围的分布等,合理规划和安排确认点,在信息系统中建立确认点和确认用户;
(2)根据每个认定批次的不同,对系统中建立的确认点进行调整,如停用不开展确认工作的确认点,启用开展确认工作的确认点。
3.及时设置每个认定批次的计划
   (1)根据本省每个认定批次计划和本机构实际工作安排,确定是否参与某个认定批次的工作,如参加,则合理设置好本机构认定计划,包括;认定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网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证书签发日期等;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增加网报时间段;
(3)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证书签发日期。
4.根据设置的认定计划,安排好确认点工作
(1)根据认定计划,在信息系统中设置好确认点,包括哪些确认点开展确认工作,每个确认点的确认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设置好每个确认点的详细注意事项。
5.认真做好认定审批的相关工作
   (1)根据工作程序和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认定审批,做出认定的审批结论;
   (2)根据最终认定审批结论,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做好认定的后期工作;
   (3)归档整理申请人认定存档材料;
四、关于确认用户工作的说明
1.确认用户的职责及权限
   (1)现场确认之前,根据认定机构的工作部署,安排好本确认点人员配置,确认场地,相关设备配备等,并告知认定机构,以备在系统中设置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时明确告知申请人相关信息和要求;
   (2)现场确认时,核对申请表打印信息是否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申请表是否签名;
   (3)初步审批申请人递交材料是否齐全合格;
   (4)核实申请人的电子照片是否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以及上交认定机构(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照片为同一底版;
(5)申请人系统中填报信息错误时,帮助申请人修改错误信息;
   (6)申请人递交材料不全或递交材料不合格时,需告知申请人补全或补交合格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要求;
   (7)在确认申请人递交材料齐全,填报信息准确时,在系统中将申请人的申请状态修改为“确认通过”,并归整申请人申报材料;
(8)保管好认定机构分配的确认用户账号和密码,严禁将帐号和密码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
2.确认用户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可以自行修改个人填报信息,但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之后,除修改密码外,不能修改个人填报信息;
   (2)在网上申报时间段内,如果申请人没有前往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要修改申请人的申请状态,以免影响申请人修改信息,如需通知申请人相关事宜,可通过“留言”功能提醒申请人;
   (3)如确认时修改了申请人的填报信息,造成申请人申请表打印信息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时,需要求申请人重新打印申请表并签名,以确保存档材料与信息系统信息一致。
五、关于证书查询验证的说明
(1)中国教师资格网目前只提供2007年秋季开始,使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证书数据查询验证;
(2)当前认定批次未结束,或认定批次虽然结束,但全国认定工作未最后完成,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尚未完成全国认定数据核查校验工作,未将认定数据转入历史正式数据前,不提供对相应认定数据证书查询验证;
六、关于证书打印的说明
1.信息系统提供在线打印证书的功能;
2.信息系统提供下载PDF格式证书打印数据功能,可以下载打印数据后打印证书;
3.可以导出excel格式打印数据后,通过邮件合并工具打印证书;
4.可以导出单机版打印数据,利用原来的单机版辅助软件打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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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秦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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