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高二·27班裴春生、吴雨霏同学在齐贤楼阳光大厅拾到一个钱包,及时将钱包上交高二年级汤天中副主任。汤天中副主任根据阳光大厅寻物启事提供的线索,马上与高一年级领导取得联系,将钱包及时归还失主高一·20班张凯悦同学。经查证,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900元,并有身份证、银行卡、饭卡等物品。900元钱对于中学生来说已不是小数字,但裴春生、吴雨霏同学不为利益所诱惑,急失主之所急,将钱包迅速上交年级,使失主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找回遗失的钱物。这种行为是拾金不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雷锋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厚德、敦学、笃行、至善”的“五中精神”的具体体现,两位同学是全体师生学习的楷模。学校德育处、团委决定对裴春生、吴雨霏同学予以表彰,并号召全体同学学习他们拾金不昧的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将雷锋精神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在“五中精神”的引领下,砥砺美好品行,提高精神境界,让和谐春风永驻校园。
此决定
德育处
团 委 2012年5月17日
(本文已被浏览 437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