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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夜间值宿的安排
2012-02-26 10:53:18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综治办

根据教育局安全科“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夜间值宿”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需要,综治、德育部门申请安排环节干部夜间值班人员。

地点:东门卫二楼值班室

时间:8:10----6:00

人员: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周炳喜

王艳楠

那日苏

宋振东

王学志

职责:

1.加强晚自习延长点安全管理。对在校园闲逛、不按时上晚自习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清理工作。

2.加强对出校的住宿生进行教育管理。晚自习放学期间,学生只许出、不许进;对走读生、住宿生晚归现象进行教育管理,晚自习结束15分钟内,走读生必须离开校园,也不允许在校门外逗留。

3.对晚自习结束后各班关灯情况进行管理。晚自习结束10分钟内,各班应及时灯闭,记载未按要求及时关灯的班级。

4.加强东、西两个校门附近的安检巡查,密切注意东门外地下通道内学生安全。

5.对入校人员进行询问,必要时要认真核实身份。

6.加强对各岗位安全管理值班人员的管理,对保安人员、楼宇打更人员进行监、指导。

7.认真接待教育局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夜间巡视、询问、查岗等工作。

8.认真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将其他校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环节干部、教职员工反应过来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主管领导。

要求:

1.值班环节干部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漏岗,按着工作职责与要求认真执岗;有事不能到岗的,请直接向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刘锋校长请假。

2.实行“首遇责任制”。值班环节干部、干事为“首遇责任人”,对发现和面对的安全问题及各类隐患要及时、果断的予以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或值班领导(见周行事)汇报。重大安全问题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对事件情况、涉及人员、班级年级、处理情况予以详细记载备查。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将自己值班时遇到、想到的安全工作管理策略、方法,及时记载下来,提供给主管领导。

 

 

                          通辽第五中学学生安全领导小组

                                 O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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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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