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通知【一】
各年段、班级及处室: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老师和学生的个人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特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无人时(包括放学后、晚自习后或实验课、体育课、上课活)各班任组织学生或指派专人负责关好门窗,关好灯。
二、各办公室下班后或无人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本办公室人员或年级主任负责。
三、学校食堂要指派专人管理门窗,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望各年级主任、班任及有关人员接此通知后认真执行。
2007年9月3日
关于安全管理的通知【二】
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班主任老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寒假及节假日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就元旦、节后上课、寒假等时间段学生及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请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结合今年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复查,主动彻底消除隐患。同时,要在放假前对属地用电、用水、消防、门锁、炉灶、燃气、实验化学品、电子电器及贵重物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各类停用设备安全关闭。
2、落实部门执岗值班制度,保持信息联络通畅,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010年12月28日
关于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三】
各职能部门:
为加强全校用电安全管理,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各部门一定要严格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使用电源和其他用电器时,要特别谨慎,用后立即关闭用电器电源,人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用电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对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