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对班主任每天开具的请假条在学校内网进行公布,以便班主任核实真伪。同时希望班主任老师在开具请假条时,注明请假事由,以及学生离开公寓与返回公寓的时间。
上午:7:40----9:00 下午14:00----15:20为值班老师查寝时间,公寓封楼门,不能进入。其它上课期间学生确实有事需要回公寓办理,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找班任签字确认,否则公寓不予接待。
通辽第五中学舍务办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