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学校禁止在校园内骑摩托车、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请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和打工人员的教育管理,再发现有骑车者,将对其本人及所在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此通知
综 治 办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