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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通知
2011-09-05 10:02:34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综治办
各年级、各班:
    新学期伊始,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师生尤其是新高一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逃生与自救自护能力,更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年级负责人、班主任老师就学生经常遇到的安全问题,做好如下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爱法、敬法的情感;增强他们守法、用法的能力。通过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内容的主题班会、座谈会等系列活动的开展,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教育,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二、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养成看信号灯行走的习惯;不抢道;不反向行车;不撒把骑车;不翻越公路护栏;拒绝乘坐农用车、三轮车、非法改装车等不合格车辆等,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不要把车辆放置在校外,以免遭人破坏、安全不保甚至丢失。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购买、不食用过期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不食用霉坏、变质、被污染过的食品;不在路边摊点买小吃,防止食物中毒。不随地乱扔包装袋、竹签;不要边吃边走,不要让竹签伤到自己和他人。不要把食物带进校园、教学楼、宿舍等地,避免招来蟑螂、老鼠,引发传染病等。

    四、加强“防火安全” 知识宣传教育。不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进入校园;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险情;不随意焚烧废纸;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放进垃圾箱内,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等。 

    五、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准在教室、宿舍等地方私拉乱接电线;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在宿舍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热水器等电器;发现裸露电线及时报告;不玩弄低压电器;不靠近高压电器设施;不在班级充电;班级多媒体、录音机用完后及时关机、切断电源。

    六、加强“个人财物安全”教育管理。个人贵重财物能携带的,要随身携带;不允许将手机等不适合学生在校使用的音响、游戏物品带进学校;更不要把钱放在教室或寝室里,以免被盗。特殊情况多带了钱或手机等贵重物品来校,要暂时存放在班主任老师处。

    七、加强“宿舍安全”教育管理。按时归宿。不从窗户向外张望;不允许在楼梯栏杆上滑溜;不站在或骑跨在阳台栏杆上(新楼);不从宿舍楼上往下抛东西;不从高处往下跳;夜间要注意上下床安全等。

    八、加强“体育课、实验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上体育课时,要有防范意识,不随意投掷器材。实验课时要严格操作程序,按规范操作,不随意动用器材和药品,不携带任何化学药品出实验室。

    九、加强“课间、课活期间安全”教育管理。不许在走廊、楼梯等处打闹,特别要告诫学生不要在齐贤楼二、三楼中间过道和护栏处停留。坚决制止学生在教学楼和校园护栏处打闹或依靠、趴卧;决不许跳跃或骑坐在护栏上。
    
    十、加强“集体活动安全” 教育管理。班级、年级组织的户外活动、社会活动等,要事先制定好“活动方案”、“ 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一、加强上、放学、课间操时的安全管理工作。行走楼梯时要遵守靠右行走的原则。上、下楼梯如遇人多时,应注意按顺序行走,不许喧哗,不要前后推挤,以免发现踩踏事件。晚间下楼时偶遇停电,要保持镇定、缓慢摸索前行。

    十二、加强“日常行为安全”教育管理。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或其它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禁勾结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打架;不进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在楼梯、走廊上打闹、挤搡;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抢行。

    十三、加强“五小安全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组织安排“‘五小安全员’培训暨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知识、防火消防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应急逃生及消防演练”活动;不断总结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注重中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提高,为他们将来走向大学、社会,能够成为一名高素质的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四、加强“校外住宿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十五、加强“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求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水库、河湾、水塘边戏水,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山崩、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游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十六、加强“防雷电” 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遇到雷雨天气时,千万不要站在树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击;远离暴风雨吹落的电线等。不要高举雨伞等物,突遇闪电,要迅速下蹲、抱头。

    十七、加强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不要在建筑工地玩耍,地上杂物较多,容易扎伤脚,建筑物上面随时可能有砖瓦掉落,避免砸伤;不要在危房旁玩耍或滞留,以免坠物砸伤。远离坑、井等地段。

    十八、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及时化解。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综 治 办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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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常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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