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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第五中学校园数字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2011-04-25 15:20:41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综治办

 

通 辽 第 五 中 学

校园数字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预防和控制校园违法犯罪事件,进一步提高学校安保监控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发挥电子眼的作用,及时掌控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为师生员工打造舒适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学校在教学楼内的大厅、走廊、楼梯及天井栏杆等处配置了高清视频摄像头,并入校园网络系统,设置使用权限,全天候监控、查询。因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原则

1、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原则

校园是师生共同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场所,校园安全与否关系到学校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个人都有义务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要为学生、为学校、为社会负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力保障学生和自身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为学校良好的发展保驾护航。

2、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各系列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系列主管领导负责。系列主管领导对校长负责。各系列以师生、员工所在办公地点及管理范围为辖区属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3、首遇责任制原则

根据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原则,校园所有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遇到的校园安全隐患、安全问题、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谁首先遇到,谁就要立即进入履责程序,开展应急处置、信息传递、情况汇报等工作。对失职者学校将按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4、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与首遇责任制两项原则,实施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调有关问题

1、发挥学校网络化办公的优势。

2、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工要为五中的安全多做贡献。

3、遵守学校规定维护校园安全是每一位教职工的基本职责之一。

4、教书育人是人民教师的天职,责任意识是教师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三、几项具体规定

1、校园监控系统实行按部门工作性质、工作区域分别实施监控。

2、经学校授权的部门正副主任、全体班主任为监控责任人。对辖区和校园进行网络视频监控,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3、学校授权以下部门履行监控职责:综治办、德育处、舍务办、体卫处、国际部、各年级、全体班主任。

4、经学校授权的部门要迅速制定本部门监控制度,并付诸监督实施。

5、相关部门要将监控制度报学校综治办。

6、要根据本部门人员工作特点,确定工作日内各时段的监控人员及职责,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

7、部门要加强对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严防损坏和人为破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综治办。

8、要注意与有关部门间的工作沟通。

9、对监控人员失职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10、要认真研究监控这一新的工作任务,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11、教育科研处(电教部门)要制定保障监控系统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的办法。要按月将每位监控责任人视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报告综治办。

12、学校综治办、教科研处(电教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监控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公布督查情况。各部门在落实承担的监控任务中,有问题的要及时向学校打报告。

 

 

                                                         综 治 办

                                                      2011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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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常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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