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情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
二、活动步骤
l、征集创作。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会同本地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面向本地区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或组织创作。
2、推荐申报。4月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分别将本地区推荐的童谣作品报中央文明办。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不超过8首。
3、投票评选。4月中旬,在中国文明网公布初选后的各地征集推荐的童谣作品,发布消息。组织广大中小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主办单位根据学生投票推荐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从中确定优秀童谣推荐作品80首。其中一等奖10首、二等奖10首、三等奖20首、优秀奖40首。
4、编辑图书。中央文明办将80首优秀童谣汇编成书,“六一”前公开发行,供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学习传唱。
5、集中推广。“六一”前后,组织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宣传展播优秀童谣,开展优秀童谣节目展演等,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严格把关。请于4月5日前,以文字稿和电子稿形式,将推荐报告和作品统一报市文明办。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或学校、年级。各地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科。
联系人:徐德鹏 冯 宇
联系电话:8836357(兼传真)
邮箱:tlswmb@163.com
附:优秀童谣推荐表
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