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党       办 政      办 纪 检 办 人 事 科 教 务 处 德 育 处 体 艺 处 综 治 办 学生服务 总务处
工    会 团       委 财 务 科 心理中心 教育科研 考 核 办 实验信息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图书馆
今天是:2024年09月22日 星期日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辽五中工会关于评选“文明和谐家庭”的通知
2011-03-16 09:33:44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工会
学校各工会小组:
    为适应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培育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道德风尚,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家庭关系,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工会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我校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2、各工会小组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荐和教职工推荐与教职工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高一、高二、高三各工会小组可推荐2个“文明和谐家庭”,其他工会小组推荐1个“文明和谐家庭”。
    3、各工会小组将推荐“文明和谐家庭”的事迹材料,于2011年3月23日前传到126邮箱,邮箱地址:tlwzgyj057@126.com。 
    4、学校工会对申报“文明和谐家庭”进行审定。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关心学校发展,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爱岗敬业,共同进步。家庭成员能在各自领域敬业爱岗,业绩突出,工作上互相支持,共同进步,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体谅。     
    3、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尊老爱幼,邻里之间不争吵,有困难互相帮助。 
    4、崇尚科学,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家庭成员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良传统。 
    三、评选要求
    1.“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是和谐校园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2.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工会小组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的“文明和谐家庭”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表彰奖励
    学校工会对荣获“文明和谐家庭”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家庭予以表彰奖励。

                                                 通辽五中工会
                                                 2011年3月16日

 (本文已被浏览 405 次)
 发布人:刘艳玲
 → 推荐给我的好友
上篇新闻:关于对3.16高一高二高三学生自行车摆放情况检查...
下篇新闻:通辽五中工会关于举办“和谐五中,魅力家庭”家庭才...
网络会议 ┋  教师管理 ┋  学生管理 ┋  电话查询 ┋  网络教学 ┋  考核评价 ┋  邮编查询 ┋  万年历 ┋  博客空间 ┋  教学论坛 ┋  在线留言 ┋  与我在线 ┋  管理
         版权所有:通辽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