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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第五中学教师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010-09-07 16:09:40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考核办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办法
1.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年级组、教科处组织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目标达成实行定性考核,教学教研常规按百分制实行定量考核,由考核办二次量化分为四等: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每学期考核汇总一次,每学年度有一次考核结果。
2.考核程序为:教务处、年级组、教科处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加以考核,考核办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发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
(二)专业发展目标达成
(三)教学教研常规
四、考核实施细则
(一)师德师风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经检查发现或有举报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1.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私自办班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对工作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4.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上课、自习辅导、音体美训练、晚自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无故脱课或未经主管校长批准擅自调课,自习辅导、晚自习不经年级主任批准擅自调课。
7.上课接打手机。
8.酒后上课。
9.向学生泄露试题。
(二)教师专业发展目标达成
1.专业知识目标
每年或每学期由教务处或教科处确定专业知识测评内容,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考核结果不称职。
2.专业技能目标
能够完成个人专业技能发展年度目标的视为称职,基本完成个人专业技能发展年度目标的视为基本称职,不完成或完成情况极差的视为不称职。
(三)教学教研常规(100分)
1.工作纪律(6分)
⑴ 上课迟到或早退。
⑵ 监考脱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⑶ 不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研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一次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2.工作过程(50分)
⑴ 计划(5分)
① 目标明确合理。
② 重点突出。
③ 进度适当。
④ 措施具体且针对性强。
⑤ 按要求书写教案、准备教具、准备演示实验。
每项1分,不合乎要求即扣除相应分数。
⑵ 上课(30分)
① 目标完整、明确、合理。
② 教学过程设计完整、思路清晰合理、逻辑性强。
③ 重点突出。
④ 教法、学法明确得当。
⑤ 教学基本功过硬,传授知识无错误。
⑥ 效果良好。
⑦ 有课后反思。
第②、第④两项每项5分,其它项目每项4分,以主管校长、教务主任副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教研组长、督导员深入班级听课的方式加以考核,发现问题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正的扣除本项分数。
⑶ 作业(5分)
① 精心设计。
② 数量适当。
③ 批改及时认真。
④ 讲评及时认真。
每项1分,发现问题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正的扣除本项分数。
⑷ 课堂纪律(10分)
① 课堂、自习课、晚自习严格考勤。(5分,不能及时考勤或无考勤发现一次扣1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② 课堂、自习课、晚自习学生的精神状态良好。(5分,发现问题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正的扣除本项分数。)
3.教学成绩(30分)
⑴ 学生成绩(20分)
① 文理分班前,根据入学成绩排名将所有学生划分六个档次作为基数,即年段1—100名,101—300名,301—600名,601—900名,901—1400名,1401名以后。
赋分方法:以每个档次人数的升降作为加减分的依据,其中第一档加减0.6分/人次,第二档加减0.5分/人次,第三档加减0.4分/人次,第四档加减0.3分/人次,第五档加减0.2分/人次,第六档加减0.1分/人次。前五档每增加一人加相应的分数,每减少一人减相应的分数;第六档每增加一人减相应的分数,每减少一人加相应的分数。
② 文理分班后,根据入学成绩排名将文科班学生分为四个档次、理科班学生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作为基数,即文科班1—100名,101—200名,201—430名,431名以后;理科班1—100名,101—300名,301—600名,601—970名,971名以后。
赋分方法:以每个档次人数的升降作为加减分的依据,其中第一档加减0.5分/人次,第二档加减0.4分/人次,第三档加减0.3分/人次,理科第四档加减0.2分/人次,文科第四档、理科第五档加减0.1分/人次。理科前四档、文科前三档每增加一人加相应的分数,每减少一人减相应的分数;文科第四档、理科第五档每增加一人减相应的分数,每减少一人加相应的分数。
特别说明:无入学成绩的学科以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成绩为基数,生物学科以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分数为基数。每位教师基准分为17分,最高加至20分。
⑵ 学生抽样问卷(10分)
4.教科研(14分)
⑴ 听课任务(7分)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其中教龄不满三周年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教研组长,主抓教务、教研、年级工作的环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有听课记录。
每少1节扣0.5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⑵ 教研活动(7分)
① 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汇报课、观摩课。
② 积极参加年级、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并完成教研任务。
每出现一次问题扣2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及津贴分配办法
1.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的结果是聘任、晋升工资、评定职称、评优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或专业发展目标达成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即视为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不称职;师德师风和专业发展目标达成的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基本称职的,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依据教学教研常规所得分数确定。在学年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教师,限期改进或调离教学岗位。
3.教师的津贴分过程津贴和结果津贴两部分。其中60%为过程津贴,40%为结果津贴。考核为优秀、称职的教师,发放结果津贴的100%,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教师发放结果津贴的80%,考核为不称职的教师不得结果津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文、理分科后,非高考科目教学质量考核,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只做参考,主要根据其它方面确定等第。
本方案自2009年6月1日起试行,解释权属于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通辽第五中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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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秦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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