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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2010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的通知
2010-07-14 15:50:52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教务处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高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2 0 1 0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新课程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内教师函(2010) 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 01 0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项目准备阶段:7月1 2日一7月1 8日。各地完成各学科班级组织工作;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准备。
    2.发放电子学习卡及学员注册阶段:7月1 9日一7月2 2日。
    3.培训实施阶段:7月2 3日一8月1 5日。平均每天学习3小时。
    4.总结评估阶段:8月1 5日一8月2 0日。各地、各校  总结材料的撰写、提交和整理;
    5.学员自主复习研修阶段:8月2 0日一8月3 1日,学员自主复习研修课程资源,钻研学习其他学员撰写的心得体会等。
    二、培训组织
    1.培训学科
    培训学科为思想政治、语文(蒙授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共计1 5门。
    此次培训蒙授汉语文与语文学科内容一致,学习中按同一学科编班,请各地将高中起始年级蒙授汉语文教师数量于7月1 7日上午下班前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电话:8835306)。蒙语文学科的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待教育厅与有关部门商定后,另行组织培训。
    2.辅导教师
    本次培训市教育局聘请二十二名本地学科教师担任此次培训的辅导教师,辅导教师的职责是: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发布批改作业;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并反馈有关信息;交流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提炼学员典型问题和疑难问题并与学科课程专家组进行沟通,撰写总结报告。
    3.分班情况
    根据教育厅要求,此次培训按学科5 0-100人分为一个学习班,安排辅导教师一名。按此要求我市共分成2 2个教学班(具体分班情况将在QQ服务群中公布)。
    三、培训相关要求
    1.市教育局已申请注册统一QQ服务群,群号码为6 2 3 0 1 6 5 8。请各地、各校培训负责人、技术保障人员、各位辅导教师于7月1 5日下午下班前加入此群。培训期间此群为培训信息交流重要渠道之一,请各地、各校确保培训期间工作时间内群内有人值守,以确保培训信息的畅通。
    2.培训采用注册码方式注册,请各地各校按分班情况一览表(将在QQ服务群中发布)中注册码通知本校参训教师注册学习,注册码发放后认真填写注册码发放登记表(将在QQ服务群中发布),并于7月2 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tlszk@126. com)。
    3.培训开展期间,各地、各校培训负责人手机应保持开机状态。要保证与各学科辅导教师沟通渠道畅通,积极配合辅导教师各项教学、教务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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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敖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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