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晚自习期间,高一(5)班唐静捷、高一(26)班沈上皓两位同学在学校篮球场打篮球,综治值班人员督促其回班学习,约十余分钟后,两人又返回球场打球。干扰学校学习秩序,尤其干扰复习班、蒙古国留学生晚自习。唐静捷同学在综治人员再次前去教育管理时还想逃跑。
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扣除高一(5)班考核分2分、高一(26)班考核分1分。(校园综治考核扣分每项起点分为0.5分,连续违纪和严重违纪者从严处罚。)
自综治办“静校”工作开展以来,工作人员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夫,并得到了年级组和广大班主任老师的大力支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上课、自习、晚自习期间,学生均按要求在班级学习,无故闲逛和出校的学生少之又少,出、入校园的车辆也已做到禁笛、绕行。为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与学习秩序,“静校”工作将一贯坚持。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并予以处罚。希望各班级引以为戒,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此通报
综 治 办
二O一O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