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各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积极开展星级化亮晒比工作,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经校党委研究,拟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现将评选表彰方案拟定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
拟表彰校级优秀共产党员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先进基层党支部3个。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推荐表彰对象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
(1)先进基层党支部标准
1.党支部机构健全,工作运行科学规范。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中心工作等方面着力发挥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积极参加市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党支部本年度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2)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1.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带头尊崇党章、遵守党规,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赞誉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
1.从事或兼职党务工作,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2.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密切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善于做群众工作,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支部和党员,不得评优评先:
1.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
2.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党支部和个人。
3.在党员队伍中拉帮结派,给组织造成不团结因素的党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纪行为的党员。
5.群众的民主测评满意率平均不达85%以上的党员。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遴选,由支部大会选举,确定拟推荐表彰对象。
(二)各党支部评选的拟推荐表彰对象,经校党委研究确定校内表彰的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分配表
通辽第五中学
2023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