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通辽第五中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应予以高度重视。
二、教育事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三、根据教育事业统计任务的需要,成立通辽第五中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下设责任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相应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第二章 统计人员及职责
一、学校各责任部门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通辽第五中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代表学校履行《统计法》规定的职责,执行综合统计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协调通辽第五中学的统计事业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校的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
2.对本校教育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3.统一管理全校的统计调查表和各种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台账。
三、全校各部门要对统计工作给予支持与指导,学校根据各部门统计工作的需要,在有关部门设兼职统计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本部门统计调查任务;
2.负责向办公室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统计资料;负责向其他部门提供统计任务所需的与本部门有关的统计资料;
3.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对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四、统计人员必须具备完成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部门统计对综合统计负责,综合统计对校长负责。
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
全校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一、实行统计报表审核制度。各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报表,经部门领导、主管校长签字后,交学校办公室审核,由校长签字后上报。
二、办公室报送的统计资料、统计报表最后送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
三、各统计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和借阅制度,保管好历史、现行的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
通辽第五中学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