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党       办 政      办 纪 检 办 人 事 科 教 务 处 德 育 处 体 艺 处 综 治 办 学生服务 总务处
工    会 团       委 财 务 科 心理中心 教育科研 考 核 办 实验信息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图书馆
今天是:2024年09月22日 星期日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党务公开
关于拟将李莹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2-09-01 19:19:02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党办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李莹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莹,女,蒙古族,大学本科文化,内蒙古通辽人,1996年9月出生,201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通辽第五中学教师。该同志于2019年10月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2020年9月28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吉鸿雁、云旭东。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022年8月28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认为李莹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28日起至2022年9月6日止(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475-6334000

   公示期自2022年8月28日起至2022年9月6日止

中共通辽第五中学第一支部委员会

2022年8月28日

 (本文已被浏览 162 次)
 发布人:孙宇
 → 推荐给我的好友
上篇新闻:关于拟将李立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下篇新闻:9月1日住宿生请假条
网络会议 ┋  教师管理 ┋  学生管理 ┋  电话查询 ┋  网络教学 ┋  考核评价 ┋  邮编查询 ┋  万年历 ┋  博客空间 ┋  教学论坛 ┋  在线留言 ┋  与我在线 ┋  管理
         版权所有:通辽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