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通教发【2010】12号文件“关于加强校园和周边安全及预防、打击校园暴力的通知”精神,学校要求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严格把关,杜绝外来隐患。根据文件精神,现对校园务工人员、送货车辆等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因上放学、课间操、课活时间段校园学生较多,校园内所有食堂及商店送货车辆,在下列时间内准予入校,并认真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其他时间不得进出,望严格遵照执行。
(1)上午: 8:00— 9:00 10:00—11:00
(2)下午:14:00—15:30 16:30—17:00
二、凡校园食堂、商店及各部门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在学校保卫科登记备案,办理“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证”,并要求在学生上课期间及中午封校时间不准随意出入。
中午封校时间:12:00—13:30
综 治 办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