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加强舆情管控力度,学校严禁学生随意带相机、录像机等一切有摄录功能的设备进入校园。如未经允许,私自将摄录设备带入校园的,按照《通辽五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中手机管理规定执行。
各部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确需学生携带摄录设备进入校园的,须提前向学校政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表(下附申请表),申请表中须写明学生所在班级、学生姓名、活动名称、持有时限等信息,审批通过后,方可带入校园。活动结束,提交申请的部门负责提醒学生将设备拿回家或集中管理,避免丢失或损坏。
请各部门严格落实。
此通知
通辽第五中学
2022年5月25日
通辽第五中学学生参加活动摄录设备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