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培育重德养德的教育风尚,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始终,引导全校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和师德素养,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敬仰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
坚持师德为上的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引导教师自觉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坚持改进创新的原则,科学引领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一切工作合法合规。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举措
1.实行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
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建设大会;每年新入职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加入师德师风培训内容;每年教师节期间,学校组织教师重温誓词;实行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学校每年要与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2.进行师德师风宣传,全面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电子屏等传统与现代的传播媒介,大力树立和宣传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弘扬主旋律,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让教师工作在充满正能量的校园中。
3.严格执行以进出口分析为核心的“1+N”教师评价体系
“1”指的就是学生成绩的进出口分析,“N”包括学生评教、家长评教、管理者评教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将师德师风与教师评价紧密挂钩,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
4.建立健全师德激励制度,增强教师自我提升内在动力
充分发挥各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荣誉评选中,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
5.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落实好“一岗双责”
各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议程,并作为年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监督机制
综合各方面要求,将以下九个方面为主要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在校内设立举报信箱,定期查看信箱信件;公布举报电话,凡举报必调查;通过电话访问、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自纠自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利用教师之便传播或宣扬宗教思想。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了事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做与学生教育培养无关的事宜。
6.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雅,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行为;不得有任何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7.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8.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9.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
(三)惩处措施
建立师德师风的社会监督机制和举报备案制度,设立师德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严肃处理。
1.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法规,学校对于师德师风失范教师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警告、转岗、降低专业技术等级等处理;对于师德师风失范情节严重教师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坚持失责必问。对师德师风教育监管不力,姑息纵容,听之任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所在部门直接领导与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领导小组
为保障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校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和师德素养,建设一支能够胜任教育使命和光荣责任的师资队伍,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子忠
副组长:白 茹、高占清、沈润生、赵春发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高占清
成 员:葛鲲鹏、李梦楠、陈 帅、王枭难、于甜子
工作职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全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工作。组长为学校师德师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统筹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师德师风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会、师德师风宣传、接听举报电话、查看举报信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通辽第五中学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