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党       办 政      办 纪 检 办 人 事 科 教 务 处 德 育 处 体 艺 处 综 治 办 学生服务 总务处
工    会 团       委 财 务 科 心理中心 教育科研 考 核 办 实验信息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图书馆
今天是:2024年09月22日 星期日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市妇联举办“记录我的幸福生活”摄影大赛作品征集的通知
2022-04-14 15:31:02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

通辽市妇联举办“记录我的幸福生活”摄影作品大赛,具体要求如下:

  1. 活动主题:“强国复兴有我  共享幸福生活”---“记录我的幸福生活”摄影作品大赛

  2. 征集时间:2022年4月12日——20日

3、摄影内容:用独具特色的工作场景、生活场景、独特合影或幸福笑脸,展现自己或他人的幸福生活,主题鲜明,感染力强,要有一定的视觉表现力。

4、参赛要求:

1、参赛主体是自然人,可以报送一幅或多幅作品;

2、拍摄设备为手机或相机,不可使用美颜功能;

3、照片大小不超过20M,像素不低于800万;

4、填写报名表,照片名称改为作者姓名,发送至邮箱:tlflzxb@163.com,

联系人:陈宁、崔杰、秀荣

5、  责 声 明

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参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即默认作品版权为参赛者本人所有,并允许主办方在本次活动的相关专题、新闻、推广中无偿使用这些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或是主办方认为有违反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程。凡不符合规程的参赛者和作品将不具备参赛资格。  

6、 项 设 置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获奖名次由“通辽女声”微信公众号公开评选投票产生,投票结果将在2022年5月1日左右公布。“通辽女声”微信公众平台适时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奖品为各类小家电,多重好礼等你来!期待您的热情参与!

 

 

 

 

通辽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4月12日

摄影大赛报名表/htmledit/attached/file/20220414/20220414153240854085.doc

 (本文已被浏览 42 次)
 发布人:祝英娜
 → 推荐给我的好友
上篇新闻:通辽第五中学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
下篇新闻:4月14日住宿生请假条
网络会议 ┋  教师管理 ┋  学生管理 ┋  电话查询 ┋  网络教学 ┋  考核评价 ┋  邮编查询 ┋  万年历 ┋  博客空间 ┋  教学论坛 ┋  在线留言 ┋  与我在线 ┋  管理
         版权所有:通辽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