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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级职称评审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6-15 09:29:19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人事科

根据《通辽第五中学职称推荐参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愿报名,申报高级职称的报名人员需按照附件2“附件3”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下午下班前,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中、初级职称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通辽第五中学职称推荐参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号)文件精神,及《2021年通辽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通人社办发【20219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确保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评审、推荐等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1.从细从实从严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

4.坚持师德行为一票否决的原则;

5.同等条件下向一线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细则

(一)高级职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详情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现有高级岗位空余职数的实际情况,制定评选细则如下:

1.聘任中级职称满五年,且现聘八级岗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自愿申报,按要求如实提交所需材料;

2.根据量化评比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比,按照空余职数1:2的比例评选出进入说课答辩环节的人选(《2021年通辽第五中学高级职称报名量化评分标准表》详情见附件2);

3.量化评比分数+说课答辩分数=综合评比成绩;

4.根据综合评比成绩,按空余职称1:1比例,推选出拟参评高级职称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二)中级职称

1.聘任中级职称满四年,且现聘十一级岗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自愿申报,按要求如实提交所需材料;

2.根据量化评比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比,按照空余职数1:1的比例评选出进入试讲环节的人选(参照《2021年通辽第五中学高级职称报名量化评分标准表》执行);

3.根据综合评比成绩,按空余职称1:1比例,推选出拟参评中级职称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职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子忠

 员:白   张本发 沈润生  高占清  赵春发  

下设办公室:人事管理科

五、纪律要求

1.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2.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工作,建立群众反馈机制,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评选过程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和“谁分管、谁解释”的管理责任制;

4.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回避原则。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htmledit/attached/file/20210615/20210615092686048604.docx

附件2:2021年通辽第五中学职称报名量化评分标准表

/htmledit/attached/file/20210615/20210615092747584758.xlsx

附件3:班主任、教研组长、环节干部工作年限确认表

/htmledit/attached/file/20210615/20210615092845844584.xlsx

                  通辽第五中学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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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葛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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