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育行为,特提出如下要求——“五个严禁”,请全体教职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禁参与学生及家长组织的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二、严禁不经学校批准私自离开通辽市辖区;
三、严禁私自办补课班或参与社会补习班;
四、严禁有偿为学生进行报考指导;
五、严禁为高三毕业生联系社会报考机构。
中共通辽第五中学纪律监察委员会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