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为积极响应通辽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我帮你+七彩帮帮团”志愿服务活动,通辽市法律援助服务帮帮团与科尔沁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志愿服务活动暨“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第六站)。
4月21日下午16:10—16:55,在通辽第五中学报告厅,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与历史学院副教授、内蒙古哲赢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李英伟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精彩的“预防校园暴力及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刑事责任主体年龄的相关问题”专题讲座。讲座由沈润生副校长主持,通辽市司法局关工委主任赵子华、通辽五中党委书记白茹、通辽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魏婷,通辽市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屠兴刚,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杨博、通辽五中关工委副主任杨冬青、通辽五中德育处主任乌云达来、通辽五中团委书记申华昌参加了本次活动。通辽日报、通辽市广播电视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基础年级部分师生代表听取了本次讲座。
李英伟老师结合近期媒体报道的校园欺凌暴力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类型、校园暴力的高风险人群、如何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暴力涉及的民事责任主体年龄的相关问题,教育同学们,遇到校园暴力不要怕,不要独自一人承受恐惧和痛苦,更不能以暴制暴,要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绝不做沉默的羔羊,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要用法律的武器勇敢的对霸凌者说不。李老师的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暴力的相关知识和严重危害有了真切的认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讲座结束,沈润生副校长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号召全体师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坚决对校园暴力说不!同时,要求五中的学生不但法纪意识要强,而且更要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争做全市中学生的表率!
本次“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活动,为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