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通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文件转发,有意愿申报“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自治区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的教师,请务必于2020年6月15日中午下班前联系学校人事科,并按要求上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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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自治区先进个人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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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