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关于开展通辽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通教师字【2018】181号)文件(到通辽市教育局官网首页通知公告上浏览下载),有申报意愿并符合文件中要求的申报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报名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周四)下午5:30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者须严格按下面清单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材料上交截止时间后不允许补交材料。
相关材料清单:
1.近五年内,参加自治区教育厅或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国培计划或区培计划)的佐证材料;或市级教育局或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培训,教学观摩的佐证材料(市级每学年至少1次)。(佐证材料包括通知文件、参会图文资料等,无佐证材料,不计)
2.近五年内,承担校级公开课的佐证材料(每学年1次,共5次)。近五年内,承担旗县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送教下乡、讲座等的证书、证明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通知文件、参会图文资料等,无佐证材料,不计)(不少于2次)。
3.近五年内,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1人获得旗县及以上奖项的佐证材料。
4.近五年内,在旗县及以上教育经验交流会或教学研讨会上做的经验交流材料;或参与国家教材、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编写的佐证材料;或通过盟市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含中小学教师服务平台)分享的优质教学资源的图文或视频材料。
5.在乡村学校交流过的教学方面的案例、总结。
6.中级职称证复印件,计算机合格证复印件。
7.主要荣誉。包括市级教学能手(教育行政部门盖章为准),自治区优质课(基本功)竞赛二等奖。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列好材料清単。
人事科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