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选工作的通知》(通教师字【2018】180号)文件(到通辽市教育局官网首页通知公告上浏览下载),有申报意愿并符合文件中要求的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务必于2018年12月24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报交人事科。本次推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请同志们体谅。申报者严格按下面清单准备材料。
相关材料清单:
1.参加自治区教育厅或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国培计划或区培计划)的佐证材料;或市级教育局或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培训,教学观摩的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不计)
2.近五年内,承担旗县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送教下乡、讲座等的佐证材料(不少于三次)。
3.近五年来承担校级公开课的佐证材料(不少于2次)。
4.近五年内,在旗县及以上教育经验交流会或教学研讨会上做的经验交流材料;或参与国家教材、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编写的佐证材料;或通过盟市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含中小学教师服务平台)分享的优质教学资源的图文或视频材料。
5.在乡村学校交流过的教学方面的案例、总结。
6.高级职称证复印件,50岁以下人员提供计算机合格证复印件。
7.各项荣誉。包括自治区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优秀教学能手(教育局盖章),自治区优质课(基本功)竞赛一等奖。以及其他荣誉。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列好材料清单。准时上交。
人事科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