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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第五中学关于监考工作的规定(试行)
2018-10-25 14:48:02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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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参与监考(含校内、校外监考)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应承担的工作,为此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将监考工作与考核挂钩:凡通辽第五中学教职工均应服从学校安排参加监考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安排,拒绝承担监考工作的教职工,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考期间教职工请假办法、具体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

1.关于请假

病、事、产、孕假教师,必须认真执行校园网《通辽第五中学关于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中对应的请假程序,持正规请假单提前到教务处进行登记备案;临发或突发情况必须向教学主管校长请假,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2.关于自行调换或者找人代替监考

凡学校安排的监考工作,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调换,更不允许自行找人代替,监考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或者找人代替监考,必须及时提前向相关领导和教务处请示,相关领导和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调换或找有监考资质的教师代替监考。

3.关于旷监考

凡旷监考者,均依据《通辽第五中学关于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

4.关于考前“考场布置”

考前“考场布置”是监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不按《通辽第五中学标准化考场布置实施细则》布置考场者,均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5.关于迟到

在校内、校外的司考过程中,凡迟到教师,均视时间长短情况,或全校通报批评,或按旷工处理。

6. 关于监考人员监考过程中的纪律

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严格执行学校刷脸签到制度,其中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在监考时段可以半天只签一次到、刷一次脸,在无监考任务的时段按学校要求正常刷脸、签到。

监考人员在司考过程中不准岗前饮酒,不准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不准在考场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抄题做题、聊天;不准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监考人员必须文明着装,穿软底鞋;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考场纪律;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收发试卷、答题卡;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④考试期间,年级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利用金属探测仪等工具不定期抽检学生携带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情况。

以上要求如有违规,均按教学事故论处。

7.关于学生考试纪律

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凭一卡通和条形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在规定时间内、规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贴条形码。

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④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物品。

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规定区域之外的作答内容一律无效。

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⑦不准提前交卷,原则上不准上厕所,如特殊情况入厕须经监考员同意并由同性别流动监考陪同,不得离开陪同监考员视线范围。

⑧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外逗留。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均依据高考监考标准执行。

此规定

通辽第五中学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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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敖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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