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班主任是班级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级应选派一名责任心较强并且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同学为电教课代表,负责对多媒体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所有任课教师均有责任与班主任、学生共同保管好教室内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师须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正确操作知识后方可使用多媒体系统。
三、电教课代表每天中午、晚上放学后负责检查多媒体是否关闭。首次发现中午或夜间不关设备的班级进行全校通报批评,累计发现3次以上不关机的班级,停用设备1-3周,且一个月内出现故障不予维修;累计发现5次以上不关机的班级,设备如出现硬件故障,维修费用由班级承担。
四、系统出现故障或有损坏,电教课代表应及时上报网络中心,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维修。
五、教室多媒体是学校教学的专用设备,不得用于娱乐、聊天或游戏等非教学活动。
六、学生由于故意或失职行为造成设备损坏的,须照原价赔偿,并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若查不出损坏者,由班级赔偿。
七、网络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班级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班级根据情节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八、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通辽第五中学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