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部及教育局关于人事档案审核整理要求,人事档案中姓名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姓名书写不统一的情况需要填写说明进行认定。经审查核对人事档案中姓名不一致的有:
葛淑丽、鲁静源、马霄、秦丽春、邱晓哲、隋呼和、随立红、王丽华、梁乌尼日、许亚红、吴学良、雪鹏、闫馥华、伊大喜、臧力平、张子仪、赵春发、李丙忠
以上人员看到通知尽快到人事科填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上午下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