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现将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全国中小学师生书法篆刻展示交流活动作品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全校师生,尤其是语文教研组长要组织好本年级师生于5月3日前按要求将作品交至教务处。
一、参加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及在职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类别组别设置
(一)类别
书法类、篆刻类和书法篆刻文创作品(以下简称文创作品)三类。
(二)组别
书法类和篆刻类各分三个组,分别为小学生组(1—6年级小学生)、中学生组(7—12年级中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教师组(中小学在职教师)。文创作品不分组别。
三、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格调高雅,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选用中华经典诗文,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可以使用繁体字。作品要求自创,不接受临摹作品。所有作品另附使用A4纸打印的规范汉字内容。
(一)书法作品:一律要求毛笔书法,书体不限。6尺对开以下。作品请勿装裱。
(二)篆刻作品:印蜕6—12方(附4件及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68cm×45cm、68cm×33cm 。
(三)书法篆刻文创作品:文创作品是体现书法篆刻艺术的,具有工艺性、实用性,便于推广经营的作品实物。其内容要突出对传统文化、民间风俗、经典诗文、名胜古迹、传统节日等民族文化元素的宣传,材质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