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吉宏伟同志为通辽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人选。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7日——21日,如有意见者,请以致电的方式向人事科反映。电话:8319977。
人事科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