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榜样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校党总支、工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感动五中人物”评选活动。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与推荐身边令您感动的人物,把身边的好人推荐、选树出来,形成热潮。在校园中形成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进取、共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辽第五中学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评选活动本着面向基层、面向普通干部群众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1、为推动五中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各级荣誉表彰的;
2、改革创新,积极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
3、积极参加扶贫、社会救助等公益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公平正义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生活、家庭、情感上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
5、其他杰出事例,给人以感动和值得大力弘扬的。
三、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分推荐、初审、评定、公示四个步骤进行:
(一)推荐:以部门为单位推荐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并附带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直接发至-----邮箱wzhjgb003@126.com),确保其材料真实、准确。候选人人数不超过部门人数的3%。
(二)初审:候选人材料上交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上报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7--10名入围候选人名单。
(三)评定:在校园网上公布候选人名单,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由评委会评选出“感动五中人物”的获奖者。
(四)在校园网上公示结果。
四、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支部书记、工会委员组成。
五、表彰:
2017年12月底学校进行颁奖。
通辽第五中学党总支、工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