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严格在核定的空岗范围内按1:2比例进行申报,结合我校本年度现有指数情况做如下说明:
1、高级教师待聘人员39人,因本年度没有空余指数,无参评指数
2、一级教师岗位现有指数10个,待聘人员7人,故空余指数3个,按比例要求允许6人申报。
3、二级教师岗位现有指数11个,待聘人员4人,故空余指数7个,按比例要求允许14人申报。
4、以上各级职称评审计算机不作必备条件,论文不做数量要求,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5、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等其他相关申报条件要求参照校园网《正高级教师评审通知》附件中的文件要求执行。
6、学历、职称聘任年限截至到2016年12月30日,各项业绩的取得时间截至到职称申报前。
申报一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硕士学位,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申报二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请各位老师认真解读文件,具备职称申报资格的老师报名截至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交材料的时间:2017年11月22日。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831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