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7】6号)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在“十·一”期间开展“向国旗敬礼”活动的通知》(内文明办字【2017】18号)文件要求,加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怀,“十·一”放假前基础年级各班开展“向国旗敬礼”宣誓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基础年级各班在本周内利用早自习在班级举行“向国旗敬礼”宣誓活动。
2.活动要有“向国旗敬礼”宣誓词,同时要求留图片资料。
3.将宣誓词和图片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于9月30日上午放学前务必交到年级德育主任处,再由年级统一交到德育处董志勋主任处(过期未交资料的班级视为没有开展活动)。
4.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进行网上通报并记入班级考核。
此通知
通辽第五中学德育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