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通辽市委组织部、通辽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违规持有文件要求及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通教党组发[2017]8号文件要求,个人持有的护照及港澳台同行证必须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统一管理。请各部门安排专人收取上交到人事科,截至时间2017年7月11日下午下班前。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8319977.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