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17年3月,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我校2016年党建工作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我校未足额收缴党费,并要求立即核查整改。
2016年党费收缴参照的工资标准为2015年12月,实际应参照标准为2016年工资标准。因此,全体党员均需补交党费。
核查补交党费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参照标准为2016年6月工资。补交党费应于4月14日前完成,请各支部按照规定做好补交工作。
联系人:于甜子,联系电话:0475-8319902。
附:补交党费明细表/htmledit/attached/file/20170407/20170407161345554555.zip
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