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和市直教育系统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有关要求,现就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方式讲党课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重点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二、创新方式
讲党课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
1、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2、支部书记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3、优秀党员教师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微党课。
三、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12月16日前,各党支部完成三种方式讲党课。12月19日下午下班前,各党支部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报党政办公室(905910594@qq.com)。
报送材料包括:党课讲稿、简报、照片。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