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2016年度通辽第五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统计各项常规考核数据,进行汇总、公示,务必于11月28日之前报交学校人事科。
要求:
1. 各项考核根据日前人事工作会议的要求操作;
2. 考核结果在本部门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部门写明 “经公示,无异议”,并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长签字确认后上报;
3. 报表及时,不拖延,以免因个别部门影响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正常进程。
人事科
2016年11月21日
附:《2016年通辽第五中学部门常规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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