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选择通辽市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为了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请仔细阅读以下体检须知。 一、有效期:  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周日和法定假日不进行体检) 二、体检地址:柳荫路与舍力虎大街交汇处、亲水富苑小区南门对面。 三、体检卡使用须知:      1、请严格遵守规定的体检时间,体检卡过期作废,系统将不能识别卡内信息,视为弃检,金额不予退还。      2、体检卡内金额请一次性消费完毕,如超出卡内金额时自行补交现金;同一张卡不可重复选项,不可两人使用。      3、体检卡不记名,丢失不补;避免消磁;刷卡完毕时,体检卡由体检中心收款处统一收回。      4、体检卡一经选项、开卡生成体检指引单后,已选的项目将不能退换。体检者必须与体检指引单上的相符,不可替检。 四、体检单使用须知      1、请严格遵守规定的体检时间,体检指引单丢失不补、过期作废,系统将不能识别信息,视为弃检,金额不予退还。      2、体检者必须与体检指引单上的相符,不可替检。已选的项目将不能退换。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日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及起居习惯,勿饮酒、避免剧烈活动。      2、体检当日请于7:50—10:00持本人身份证到一楼总台报到。体检流程请遵循现场导检人员安排。      3、采血、消化系彩超、消化系统CT、消化系统核磁、胃肠镜、C14等需要空腹;泌尿系、子宫附件彩超需要憋尿;怀孕、铺乳期及备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宫颈涂片、C14、X光片、骨密度、钼靶、核磁、CT等检查。如有特殊项目请咨询体检中心医师。          4、个别项目:如胃镜、肠镜、核磁不能当日完成,体检地址在市医院的东院和西院,需要预约。     5、女士月经期间不宜做尿常规、妇科检查及红外热成像检查。可于经期结束后3—5天进行补检。如有特殊项目请咨询工作人员。     6、需定期服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者,可饮少量水服药,不会影响检查结果。     7、留取尿标本者,请准备清洁干燥的小瓶,留取晨起第一次尿液的中段尿,带至体检中心交于采血处的工作人员。     9、如因特殊原因至本次项目未完成者,请在体检单上签字注明原因,并于7日内及时完成,逾期不检将视为弃检。     10、体检结束后请务必将体检单交到一楼总服务台。若自动放弃某项检查,请在体检单上签字。     11、体检报告于体检结束9天后的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到二楼发报告室领取。     12、因医学技术和体检项目选择的限制,本次健康体检未发现问题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性疾病。如出现不适症状,请您及时就医。     13、本次体检活动及体检卡的使用解释权归市医院体检中心所有      友情建议:因体检中心每天体检人员较多,建议您在体检前一周内下午到体检中心事先将体检卡生成体检单,从而避免当日体检时间延长。              市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81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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