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是学校开展现代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设施,是教师落实课程教材改革理念,实施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活动整合的硬件平台。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所有任课教师均有责任与班主任、学生共同保管好教室内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师须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正确操作知识后方可使用多媒体系统。
二、班主任是班级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级应选派一名责任心较强并且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同学为电教科代表,负责对多媒体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为保证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教师不得随意安装软件或对系统进行调整,如教学需要,可提前通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指定管理人员安装。
四、如设备临时出现故障,又必须使用设备完成教学任务时,可直接与网络中心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五、系统出现故障或有损坏,电教科代表应及时上报网络中心,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维修。
六、教室多媒体是学校教学的专用设备,不得用于娱乐、聊天或游戏等非教学活动。
七、坚决杜绝学生在课间、课活、晚自习前用多媒体系统播放电影、录像、歌曲等,教育科研处将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全校通报。
八、学生由于故意或失职行为造成设备损坏的,须照原价赔偿,并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若查不出损坏者,由班级赔偿。
九、爱护设备、保持整洁、防止设备丢失。
十、教育科研处将定期对班级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班级在网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教育科研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