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至今学校已对部分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但仍有部分学生不能认真对待“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规定”。从9月9日至9月13日期间,仍发现10名学生携带手机,分别为:
2015级:(4)班赵勇皓、(19)班包勇星、王浩;
2016级:(8)班刘颖、(21)班马丽雨、(30)班李慧、王婷、孙悦、张千一、杨海妮;
为了严肃校纪、警示大家,依《通辽第五中学学生一日常规实施细则》、《通辽第五中学违纪学生的处分规定》、《2016级新生试读协议》,《通辽第五中学学生管理“十条禁令”》,经学校违纪学生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以上10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此决定
通辽第五中学
2016年9月19日
注:①以上留校察看学生,9月份班级考核中每人扣1分,班主任通知家长9月21日(本周三)7:20到齐贤楼三楼西侧德育处主任室签订“试读协议”。
②望全体同学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