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明节假期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日晚自习照常,4月5日(星期二)上班。
二、其他相关要求
1、4月1日下午5、6节正常上课,7、8节开始放假,请任课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教务处将对授课情况进行检查。
2、班主任要将放假时间提前通知家长。
3、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情况,请与当日带班校领导联系。
4、各部门要注意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4月1日下午5:30,综治办将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
5、放假期间,住宿生因家远、奥赛辅导、体育特长生训练等特殊情况不能回家的住宿生,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向男、女公寓楼各返回一张放假期间留舍学生名单,同时注明原因,凡是没在留舍名单内的住宿生,舍务办认为已经离校回家,放假期间不对其进行查寝,无特殊情况的住宿生不能在公寓逗留。
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