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周六)16:05,高三(16)班杨宁同学在学校东门外广场拾到一个黑色钱包,内有现金、银行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送到了东门卫。经综治人员认真查找、核实,确认失主为高二(5)班龚雨晗同学。杨宁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为此综治办对杨宁同学提出表扬!
希望全体同学向她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通辽第五中学综治办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