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年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及时发放,请各部门负责人按原《部门常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统计表》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于12月8日前将2015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交学校人事科。
要求:1.考核结果在本部门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
2.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部门写明 “经公示,无异议”,并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长签字确认后上报;
3.报表及时,不拖延,以免影响整个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正常进程。
如需《部门常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统计表》,可与人事科联系。
人事科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