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协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部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文件精神,保障安全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倡导良好社会公德,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全面禁烟,现就禁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所有公共建筑物楼内一律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室;
(二)学校公共场所不摆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三)学校公共场所悬挂、张贴禁止吸烟标志;
(四)室外露天区域一律不允许吸烟,以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望大家共同遵守,监督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