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教体科局,市直各校:
为进一步激励我市教育领域领军人才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投身我市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百名教育领域领军人才”和“第五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5]7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百名教育领域领军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且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选拔条件
“百名教育领域领军人才”主要从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中选拔:
选拔对象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且身体健康。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专项奖一等奖获得者。
三、选拔程序和要求
1.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
2.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关。把政治表现、实绩突出、贡献大小作为衡量的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于2月26日11:00前报名,并发电子材料至nmgtlwugkp@126.com 。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省级以上荣誉。学校将申报情况,遴选出一人上报,过时不与受理。
通辽第五中学
2015年2月25日